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2016年重点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及监理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SJ2016-0999
2、项目名称:2016年重点县乡道路交通安全系统一期项目建设及监理
3、项目内容:主要包括机房改造、前端设备供货及安装、监理。
4、招标控制价
机房改造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36.3144万元
县乡道路前端设备供货及安装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56.4058万元
监理部分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15.3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机房改造: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具有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乙级及以上资质
5.3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县乡道路前端设备供货及安装: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一级;
5.3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
5.4投标主要产品(摄像机)必须具备公安部相关检测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监理: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具有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9月8日起至2016年9月19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4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7.3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
7.4方式:来人购买,购买时请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三证合一的,可只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7.5售价:前端设备、监理每套人民币300元整,机房改造每套人民币45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9月30日8时30分起至9时3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9月30日9时30分;
8.3递交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
8.4地址:泰安市花园路39号。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招标人:泰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泰安市东湖路东段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传真:0538-8284635
联系人:王科长
9.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招标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项目经理:刘建蕾
地址:泰安市迎春西路56号五楼
E-mail:sdyg0538@163.com
邮政编码:271000
电话/传真:0538-8433097
10、公告媒体: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