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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泰安市花园路(北上高大街-东岳大街)增设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

  • 2014-12-04 11:35:4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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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4--0702)


      2.2建设地点:花园路北段,北起东岳大街,南至北上高大街


      2.3建设规模:双向四车道,全长约1684米,在该道路区域内施划交通标线及花园路与东岳大街路口、花园路与唐王街路口、花园路与岱宗大街路口、花园路与擂鼓石大街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监理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施工为一个标段,监理为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施工预算控制价为184.650260万元,监理预算控制价为6.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3.1施工部分:


      (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交通设施供货及安装;


      (2)供应商在泰安市须设有常设机构以便提供本地化服务,需出具公司场所土地或房屋租赁证明原件及当地工人缴纳社保证明;


      (3)提供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本工程施工内容的施工合同原件及中标通知书原件;


      (4)本项目涉及交通信号灯、信号机提供检测报告并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书原件,反光膜提供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授权证书原件;


      3.2监理部分:


      (1)本次监理部分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以上(含丙级)资质,具有类似交通设施工程监理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本次施工及监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2月3日至2014年12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到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岱宗大街317号,市粮食局四楼)持法人授权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证件原件及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各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施工、监理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12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长城路16号


      联系人:吕建婷


      电话:13705389956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317号


      项目经理:陈绪静


      电话:0538-6237708


      传真:0538-6237707


      电子邮件:ruitai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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