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县公安交警大队的芷江县交警大队新增2处固定电子测速卡口项目,政府采购编号:201600412,委托代理编号:HNXXZT2016-HHZF037,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芷江县交警大队新增2处固定电子测速卡口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201600412
委托代理编号:HNXXZT2016-HHZF037
3、采购品目、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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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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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单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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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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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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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子测速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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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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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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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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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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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主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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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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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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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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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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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子测速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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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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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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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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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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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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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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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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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安防系统(工程)设计、施工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
(2)具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高清电子卡口设备生产厂商出具售后服务承诺书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及以下资料: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委托代理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
4、提交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注:如企业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证,则只须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6、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以上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证明材料复印件胶装两套并检查原件,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时间(即报名时间)为:2016年9月6日至2016年9月12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怀化市迎丰中路415号,原老检察院内323室)。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芷江县公安交警大队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覃先生联系人:向先生
电话:18075587106电话:13874453601
地址:芷江县地址:怀化市迎丰中路4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