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道路维修工程-电子警察线圈及信号灯线圈恢复工程(中山区、甘井子区)(项目名称)已由
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2016年道路维修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大建计发【2016】9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山区、甘井子区道路维修工程的电子警察线圈及信号灯线圈恢复工程
(具体招标内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连市。
2.2工程规模:
2.3合同估算价为30万元。
2.4招标范围:中山区、甘井子区道路维修工程的电子警察线圈及信号灯线圈恢复工程施工。
2.5工期要求:2016年10月1日开工至2017年1月29
日竣工,计划工期120天。
2.4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BiaoDNo
2.5标段具体情况:
标段划分具体要求如下:
招标范围具体要求如下:中山区、甘井子区道路维修工程的电子警察线圈及信号灯线圈恢复工程施工
工期要求具体要求如下:
标段拦标价具体要求如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
@dengjishu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
[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施工招标要求提供设计资质的,且仅为深化设计
3.4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资质要求: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2、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无负责的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报名要求:使用CA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lnzb.cn)进行网上报名。注意:(1)投标企业及项目管理班组主要人员开标前须取得大连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IC卡,尚未办理的请登陆《大连市筑信网》(www.dlzhuxin.com)按要求及早办理。办理地址: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诚信办。(2)投标保证金管理:原则上只能收取投标人基本开户行开具的支票、汇票或银行保函;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提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交至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开标前大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有效性证明。(3)投标单位须按《关于推动大连市建设工程电子化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大建委发(2011)117号文“CA锁办理程序”办理CA锁后方可参加开标会。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网站:大连市建设工程信息网。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31日至2016年9月6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
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请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名称)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或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在
(地点)同时进行投标报名。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0.6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6年9月7日至年月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按照本招标公告的要求,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通过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或持本单位介绍信和
5.2
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现场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或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人民币),其中:招标代理收费为500元/本,软件公司收费100元/本,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5.3邮购纸质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名称及地址)。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北斗街56号
邮编:邮编:116000
联系人:联系人:尚智博
电话:电话:0411-82711010
传真:传真:0411-88142196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13609845457@139.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