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单一来源编号:DYLY-2016-03261
三.采购项目名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大队信号机改造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五.采购项目概况: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 1 |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大队信号机改造项目 |
项 |
1 |
150 |
台州市区老旧交通信号控制机进行更新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台州市区信号控制系统是2005年的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通过公开招标,采用了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产品。本项目为对台州市区老旧交通信号控制机进行更新,为充分实现交通流量采集、数据融合和集中控制,申请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南京莱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拟定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永智路8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 1 |
董建平 |
干部 |
台州市委党校 |
| 2 |
徐长青 |
干部 |
台州市公安局 |
| 3 |
王国兵 |
干部 |
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 4 |
朱智达 |
干部 |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
| 5 |
陈东海 |
干部 |
台州市交通局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原供应商处采购。
论证意见附件:
IMG_2911.JPG
十.其它事项:
1、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系人: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联系电话:曹伟红
传真:0576-81895128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机场北路45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台州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0576-88206705
传真:0576-88206705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纬一路66号天元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