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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2016年度交警交通设施维护资格项目采购

  • 2016-08-31 16: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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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的委托,对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2016年度交警交通设施维护资格项目(项目编号:GZCY2016FG06003)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CY2016FG06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2016年度交警交通设施维护资格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数量:----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子包号

    服务内容

    服务期限

    最高限价

    子包一

    交通信号设施维护(1)

    合同签订后 1 年内,或费用以实际结算总额累计达到各子包最高限价时,本项目自动终止。

    人民币246.5万元

    子包二

    交通信号设施维护(2)

    人民币246.5万元

     
      考虑到中标人对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证,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为子包一和子包二分别各确定一名不同的中标人。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子包投标,也可以对全部子包投标,但子包是投标的最小单位,能兼投但不能兼中,投标人应对同一子包的全部内容投标。具体遴选规章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人需求》。
     
      六、供应商资格: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两个子包)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其他组织,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人当年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和用工合同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2016年缴纳保险的凭证复印件;提供2016年的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投标的必需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资质;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交通标志板);
     
      (4)具有交通工程产品工程安装施工合格证(道路交通标线);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凭以下加盖公章的资料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分公司投标的,还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应已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年度报告(如:投标人盖章的《商事登记信息》等证明材料,按投标人注册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规定执行)。
     
      (3)投标邀请中的“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要求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无需提交此资料);
     
      (5)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前往购买招标文件,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7)为保障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和效率,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格式详见广州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或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http://www.gzcyzb.com)复印件(原件备查)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招标文件格式8)原件。
     
      (8)如非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期限内将招标文件费汇入我司帐号,并将汇款凭证、报名及购买文件登记表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传真至我公司。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本采购项目只接受通过直接向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09月1日至2016年09月2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9月22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9月22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08月31日至2016年09月06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镇新华路24号
     
      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020-36835208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采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环市东路450号华信中心11楼1108室
     
      联系人:刘燕玲联系电话:020-22263173
     
      传真:020-87697665邮编:510075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徐位安联系电话:020-22263171
     
  • 关键字: 广州市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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