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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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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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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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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恒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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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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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0625150600050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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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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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锡尼镇镇区交通设施、违停监控及测速卡口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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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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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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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发展和改革局
杭发改发[2016]23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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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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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旗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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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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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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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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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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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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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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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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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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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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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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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06251506000507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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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一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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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交通信号灯10处,改造旧交通信号灯5处,镇区护栏2370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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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防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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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14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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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锡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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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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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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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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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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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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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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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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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0625150600050700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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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二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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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测速卡扣15处,违章停车监控5处,搭建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1套(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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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安全技术防范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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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956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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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锡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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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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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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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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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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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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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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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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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50625150600050700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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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三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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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涂道路交通标线15077.8平方米(详见工程量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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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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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81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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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锡尼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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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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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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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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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省级公共安全技术防范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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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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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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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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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一项投资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相对应合同原件,2016年以后成立企业无需提供)
类似业绩是指:新建、改造信号灯或智能管理平台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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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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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3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工程中无不良行为,无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出具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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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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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出具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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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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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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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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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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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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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管理办法》规定,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为企业、企业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查询函),并提供原件以备评标委员会查验(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彩色打印件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注:投标人自行登录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平台提交申请、上传资料进行查询 网址www.ordos.jcy.gov.cn/);
2. 提供经公安部出具的合格的信号灯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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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信息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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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股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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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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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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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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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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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29日至2016年09月02日 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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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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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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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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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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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29日至2016年09月02日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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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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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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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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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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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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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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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9月18日 15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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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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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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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现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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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开标现场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单位CA数字证书; (2)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投标文件(必须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一致);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或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6)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 (7)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使用网银支付的,提供网上银行电子回单的截图彩色复印件); (8)近三年(2013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至少一项投资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相对应合同原件,2016年以后成立企业无需提供),类似业绩是指:新建、改造信号灯或智能管理平台业绩; (9)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证书(提供职称证书原件);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提供原件(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 (11)信号灯检测报告原件; (12)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原件; 注: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 (二)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法人参加开标会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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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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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只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开标,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开标,纸质文件只作为备用文件。投标人要保证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的一致性。
(2)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不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 (3)各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将退回期电子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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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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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杭锦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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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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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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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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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恒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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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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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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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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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威大酒店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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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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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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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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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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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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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22190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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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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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4952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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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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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子 邮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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