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南县交警大队蒸湘南路、云集大队与部队营区道路交叉路口交通设施招标 - 交通管控-招标信息 - 招标投标-智能交通世界网_ITS114.COM|中国智能交通领先的门户网站

湖南衡南县交警大队蒸湘南路、云集大队与部队营区道路交叉路口交通设施招标

  • 2016-08-18 17:08:42
  • 来源:its114.com
  • 评论:
  • 分享到:
      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衡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蒸湘南路、云集大队与部队营区道路交叉路口交通设施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蒸湘南路、云集大队与部队营区道路交叉路口交通设施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NX2016-A034委托代理编号:YQ2016-HW071
     
      三、采购项目预算:¥68.8万元
     
      四、采购内容:蒸湘南路、云集大队与部队营区道路交叉路口交通设施(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7)投标人须具有省级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或备案证。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6年8月17日起至2016年8月23日,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华新汽车站旁,观光电梯上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⑥省级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证或备案证(原件和复印件);
     
      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9月6日上午9:30分(北京时间)在衡南县招标大厅(衡南县建设局侧面)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采购人:衡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衡南县县城云市路
     
      联系人:杨宏电话:13786405678
     
      九、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
     
      负责人:晏新发(13367340813)
     
      联系人:周静邮编:421001
     
      电话:0734-8812146传真:0734-8812146
     
      标书款专户:
     
      开户银行:工行华新支行
     
      户名: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1905028009024913845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开发支行
     
      户名: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号:83070312000000575
     
      十、监管部门:衡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阳主任
     
      电话:0734-8550780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2016年8月17日
  • 关键字: 衡南县 交通设施
  • 责任编辑:lisonglin
  •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