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名称:灵寿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灵寿县正南南大街8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田英杰0311-8252214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新华路196号锦华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巧芳0311-87660023
采购预算金额:187586.30
采购用途:高清智能卡口系统升级改造
项目实施地点:灵寿县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有承担项目能力、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生产商或代理商;2、投标人需具有安防工程壹级资质。3、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代理商提供)。报名时携带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结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项,对于已执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生产厂商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的身份证等。(以上证件查看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6-08-1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6-08-19
时刻说明:每天上午9点至11点,下午2点半至4点半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8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3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灵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供货时间:7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传真电话:0311-87660023
受理质疑电话:0311-87660023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