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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浦口区沧浪路(丹桂路-凌霄路)建设工程信号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招标

  • 2016-08-15 16:41:2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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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京天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其浦口区沧浪路(丹桂路-凌霄路)建设工程所需信号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项目批准单位:南京市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批准文件编号:浦发改投资字[2016]15号
     
      项目名称:浦口区沧浪路(丹桂路-凌霄路)建设工程
     
      项目地点:浦口区沧浪路
     
      公告标段名称:信号灯采购安装及相关服务
     
      招标数量:1批
     
      资金来源:国有资金
     
      招标内容及规格:信号灯
     
      二、资格审查方式
     
      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要求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交通信号灯等类似工程。(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2)投标企业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
     
      投标申请人自2012年1月1日以来(含2012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信号灯工程合同金额100万及以上的业绩;(提供加盖公章的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信誉要求:
     
      无
     
      5)项目负责人:
     
      无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的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4)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有效的书面承诺书原件):a、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b、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5)上述要求提供的原件材料,须带原件。如未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导致审查的不合格。
     
      2、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3、联合体投标人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08-12至2016-08-19,每天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8:00。
     
      2、发售地点:南京市六合区长江路30号(清真寺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80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6-09-0614:00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南京市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25开标室)
     
      六、其他说明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
     
      2、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招标:①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②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期限未满的;2.其他说明:①、投标申请人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②、参加该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办理CA锁,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资源”—“交易系统”完成报名。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员入网办事指南”。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④、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递交原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⑤、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到达开标现场;⑥、投标人必须符合上述所有资格要求,其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的,资格审查不合格。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京天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步月路10号
     
      邮编:369853485@qq.com
     
      联系人:王工、李工
     
      电话:025-68574898
     
      传真:025-68574898
     
      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长江路30号(清真寺三楼)
     
      邮编:304832609@qq.com
     
      联系人:王工、张工
     
      电话:025-57110605
     
      传真:025-57120660
     
      八、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1、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2、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
     
      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的企业,均须办理JSCA锁,并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资源”—“交易系统”完成报名。JSCA锁办理请参阅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会员入网办事指南”。
     
  • 关键字: 浦口区 交通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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