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全区视频卡口建设
二、采购项目编号:WT-DGCG2016-108
三、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全区视频卡口建设
2.项目编号:WT-DGCG2016-108
3.采购预算:140.0802万元
4.标段划分:一个包
5.项目工期:60天
6.采购内容: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全区视频卡口建设,包含清单内设备安装、调试、自行搭建传输链路将采集的视频图像和图片上传至派出所和东港公安分局及工程整体验收。
四、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能在国内合法提供招标内容并具有安防工程、光纤网络、传输网络、数据网络等自有通讯网络资源的网络运营商。
2.非山东省内注册的供应商须在山东省内设有工商部门注册的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供应商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其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若为合作售后服务机构的还须提供合作售后服务协议原件;否则,对其投标将不予接受)。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本项内容以东港区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为准,《告知函》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不接受供应商单独查询。
5.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16年08月10日至2016年08月16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烟台路与济南路交汇处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二楼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3.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4.方式:现场领取,本项目不提供邮购磋商文件服务。
4.1供应商授权代表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及其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系指:社会保险管理机构出具的授权代表在供应商单位投保的证明或提供社保部门网上查询打印的证明资料,时间要求为自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开始计算,前六个月以内;下同)材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不能提供或提供不全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办理磋商文件购买手续。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8月22日09时00分至2016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五开标室
3.供应商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响应文件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08月2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日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日照市国际金融中心B座)四楼第五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日照市公安局东港分局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兴海路40号
联系人:张继杰联系方式:0633-3664177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日照市泰安路179号国际大厦A座12楼1201室
联系人:李帅杜以娟
联系方式:0633-22279572227959(传真)
电子信箱:zb_lishuai@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账户名称: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日照市分公司
银行账号:235104115327
九、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监狱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十、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