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2016年高新北区第一批信号灯新建、改造及摄录系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16年高新北区第一批信号灯新建、改造及摄录系统工程。
2.2项目概况:新建由18个路口组成,主要工作内容为:交通信号工程,交通监控工程、地磁检测工程。改造工程由28个路口组成,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原有的交通信号工程、交通监控工程,地磁检测工程改造及更换。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交通信号工程,交通监控工程、地磁检测工程新建及改造;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且已落实。
2.6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长东北核心区内。
2.7计划开、竣工日期:2016年9月7日至2016年11月30日。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需具备本单位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整个招标投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3.7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6日,每日9时00分至11时00分,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7)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8)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9)外省企业有关备案证明材料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2套);逾期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整,售出不退。
4.3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6年9月1日13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长东北高科技中心5楼509室。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吉星大厦22楼
联系人:贾仲宇
招标公司: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3950号西安花园1栋4门1707室
联系人:徐司伦
电话:0431-8782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