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部长令第1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我公司受玉溪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玉溪市公安局视频专网卡口电警集成及应用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过公开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
1、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YXSSZFCG2016026
1.2项目名称:玉溪市公安局视频专网卡口电警集成及应用服务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玉溪市公安局视频专网卡口电警集成及应用服务一批;(详见第六章“技术要求及范围”)
1.4项目预算:513040.00元(大写:伍拾壹万叁仟零肆拾元整);
1.5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之内。
1.6验收:由采购人组织相关专业人员验收。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标准和业主提出的技术需求,一次验收合格。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3供应商具有相应的资质和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供应商应提供竞标截止时间之前有效期内的由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2.5同一品牌的生产商和经销商不能同时参与竞标;竞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货物的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2.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谈;
3、竞争磋商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竞标的供应商,请于2016年08月04日至2016年08月10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携带以下材料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2.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拒绝接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磋商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08月16日09时00分,地点为: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
4.2开标时间:2016年08月16日上午09:0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以U盘形式随响应文件提交。
5、联系方式
采购人:玉溪市公安局
联系人:杨师联系电话:0877-2691081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南北大街75号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山水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抚仙路49号6楼608室
联系人:何师联系电话:0877-2064622
6、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