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安吉县齐云路(齐云桥-胜利东路)、玉磬南路(绕城南线-太和山水库)、后寨路-齐云路交叉口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JCZX2016-056B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自行组织
三.招标项目概况: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 1 |
标志标线、信号灯 |
批 |
1 |
133.5217 |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后200天内施工完毕。 |
标项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0.00元 |
| 2 |
电子警察、监控 |
批 |
1 |
79.4 |
详见招标文件,合同签订后200天内施工完毕。 |
标项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0.00元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2、标项一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信号灯安装的成功实施经验;3、标项二投标人须具有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并具有同类项目(视频抓拍或电子警察类)的成功实施经验;4、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16-08-04至2016-08-1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发售地址: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二楼)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00(售后不退)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6-08-2609:00
七.投标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八.开标时间:2016-08-2609:00
九.开标地址: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安吉县递铺镇玉华路23号县工行九楼)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40000.0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浙江省安吉县支行
银行账号:1205290009000204676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2)、最近一个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文件(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交税费的证明)(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5)、投标人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公路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具有信号灯的合同及验收报告或用户意见评价(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6)、投标人提供公路机电工程分项资质,并具有同类项目(视频抓拍或电子警察类)的成功实施经验;(7)、报名表。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翁女士
联系电话:0572-5690682
传真:0572-5690682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凤凰5区(原凤凰山中学)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鑫顺
联系电话:0572-5236715
传真:0572-5028961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镇胜利西路29号阳光大厦2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安吉县城投集团纪委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0572-5690006
传真:0572-5690006
地址:浙江省安吉县递铺凤凰5区(原凤凰山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