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的预公告
FJHR2016101长乐市
关于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的预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我司受长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对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2015长乐财购计[152]号、招标编号:FJHR2016101】,现发布招标文件预公告。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预公告稿)有建议或意见请在预公告截止时间之前提出,并同时将书面原件材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通迅地址,联系方式等)送至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预公告截止时间及各潜在投标人递交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1日17点30分止(北京时间)。
地址: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公寓四号楼二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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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