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经长兴县财政局批准,现就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长兴县三星斗东安新村与画溪大道交叉口及白阜路与城南路路口智能交通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ZJZBC-16-23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 标项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单位及数量 |
预算价
(万元) |
| 一 |
白阜路与城南路路口、三星斗东安新村与画溪大道交叉口智能交通系统 |
1项 |
103 |
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8:00时至2016年7月2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和一般纳税人证明(如有)一份,并提供本单位的名称、税号、地址、开户银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及报名项目名称和编号等联系资料一份。
3.采购文件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8日16:00时(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电汇/网上银行转帐形式交至下列帐户。为确保投标保证金及时到帐,各投标单位应提前从开户行汇出,凭回执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处领取收据)。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杭州市中信西湖支行。
银行账号:7331610182600010016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8月9日0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4楼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招标代理窗口,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16年8月9日09:00时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街道锦绣路8号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572-6022378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工、陆工
联系电话:0571-87630286传真:0571-87631300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长兴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2-6031085
政府采购投诉受理部门:长兴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6036050
长兴县人民政府画溪街道办事处
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