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县城区路口信号灯系统整治二期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长兴县城区路口信号灯系统整治二期工程。
2.2建设地点:长兴县雉城镇。
2.3招标范围:长兴县城区主要道路交叉口信号灯具的更换、部分人行灯杆件的纠偏及增加等,其中行人灯(直径300mm,二联组合)170套,组合式三联灯组(直径400mm桶灯,满屏灯)115组,组合式三联灯组(直径400mm桶灯,左转灯)45组,包括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维护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生产道路交通信号灯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提供本单位生产的信号灯符合GB14887-2011标准要求的国家级产品检测报告;
3.2注册资金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以营业执照为准,外币注册资金以当日汇率折算);
3.3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规定的情形;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长兴县招投标中心投标会员,请于2014年4月14日8:00时至4月18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办事指南”栏目--“会员报名操作手册”。本次招标受理会员单位ID卡报名。会员单位持ID卡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办理报名手续,集中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4日至2014年4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
4.2本次招标同时受理非会员报名。非会员集中报名时间为2014年4月17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报名地点在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会员应先网上报名,从2014年4月14日起登录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所需费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补交;非会员请于2014年4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凭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到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以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浙江省长兴县雉城镇长海路361号长兴县招投标中心二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兴县招标投标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经三路地址: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人:郑工、陆工
电话:0572-6633186电话:0571-87631235/18858116810
传真:传真:0571-87631300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30458091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