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宁城县公安局委托,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政法、检测专用设备批准文件编号:宁财购准字(电子)【2016】00597号
采购文件编号:NZC2016-H086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预算金额
(元)附件材料
1宁城县公安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采购1宁城县公安局政法检测专用设备采购,详见采购文件814,405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或经销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即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需要提前报名,可按本公告第二条和第五条要求携带投标资质、投标资料、投标文件直接投标。本公告第三条内容系资格预审网络模板,无法与本采购项目资格审核方式同步变更,故本公告第三条内容不适用于本采购项目,相应内容以本公告附件中的招标文件以及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的本项目招标文件为准。
详见附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16年08月03日至2016年08月0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9:00时,下午8:00—8:30时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自行获取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零元人民币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制件一份: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以上三证合一证件)④销售企业提供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控制机、倒计时生产厂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⑤投标企业提供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控制机与宁城县交通警察大队现有鑫通智能交通信号指挥平台无缝对接承诺函。
供应商所在地或宁城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制件一份;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制件各一份。
(4)投标企业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等书面声明原件。
详见附件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0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3日
投标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3日
开标地点: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花园街交叉口西侧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王丽萍
联系电话:0476-4255077
投标保证金账户
1、账户名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宁城支行
账号:600004747
2、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采购单位名称:宁城县公安局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
邮政编码:024200
联系人:郭永生
联系电话:0476-4235783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