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宁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设备采购成交供应商。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竞标。
1、项目编号:NZC2015-H105
2、项目名称:宁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设备采购
3、采购内容:交通信号灯一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预算金额:55.47万元。
4、竞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生产或经销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5、竞标必须为整包竞标,竞标必须为全新产品。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审核,竞标人在递交竞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同时按后附格式填写《资质证明材料提交登记表》:
(1)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销售企业提供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控制机、倒计时生产厂商针对本次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原件;
(3)竞标软件必须与现有智能交通信号控制软件V2.1相兼容,须提供竞标智能交通信号控制软件原始厂商承诺与现有智能交通信号控制软件V2.1相兼容的承诺函原件;
(4)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到宁城县检察院预防科办理,电话4272822);
(5)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出具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委托他人的,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7、获取竞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竞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时间为2015年5月7日。请参与本次项目的竞标供应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标书下载]栏自行下载打印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竞标文件售价为零元人民币。
8、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竞标人必须在2015年5月14上午9时00分前将本公告第6条要求的资料及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到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三室。逾期递交的资料及竞标文件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5月14日上午9时00分,在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三室开标,届时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出席开标会议。
10、集中采购机构: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城县天义镇园林路花园街交叉口西侧。
联系人:王丽萍董琳琳
电话(传真):0476-4255077
邮政编码:024200
11、采购人:宁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郭永升
电话(传真):0476-4235783
宁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宁城县公安局
2015年5月6日
宁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设备采购项目资质证明资料原件登记表(格式)
项目编号:NZC2015-H105竞标企业名称:
资料名称数量(册、份)核实结果确认签字领取签字备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登记表中确认的全部资料齐全。
领取人签字: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销售企业提供集中协调式交通信号控制机、倒计时生产厂商针对本次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原件
竞标智能交通信号控制软件原始厂商承诺与现有智能交通信号控制软件V2.1相兼容的承诺函原件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企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核实人员签字:1、2、2015年月日
填表说明:此表由竞标人在竞标时按招标公告要求如实填写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资料。招标公告中要求提供的资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资料不全,此竞标为无效竞标。1、资料名称栏:竞标人根据本招标项目要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填写。2、数量栏:竞标人填写。3、核实结果栏: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填写,竞标人不须填写。4、确认签字栏:核实结果得出后由竞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5、领取签字栏:评委会评委审核原件后,退还其原件时,由法人或委托人核实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