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武安市交警大队向阳岗电子警察改造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74510020010
项目联系人:刘向艺
项目联系电话:0310-3210968
采购人:交警大队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武安市新华北路350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5531996
代理机构: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人民路陵西大街交叉口西南角华煌中心5号楼七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2058362
预算金额:29.352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7月2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7-1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7-15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统一受理处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武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的基本条件;2.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适应经营范围及能力的独立法人,具备含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及所投电子警察产品的制造厂家授权委托书、公安部检测报告(原件或加盖制造厂商公章复印件)、具备省级安全防范系统设计及施工等级一级资质;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4.供应商同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完善得售后服务能力和相应的质量保证措施,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5.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6.须提供所投入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7.须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9.为保证本次采购设备的兼容性及与武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原管理平台系统的无缝对接,供应商须提供无缝对接承诺书。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