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托,依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电子警察设备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第十师公安局三套“电子警察”设备单一来源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CG2016-81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人:第十师公安局
五、采用内容:三套“电子警察”设备
六、拟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浙江大华科技有限公司
七、采购预算价:1323557.9元。
八、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见附件
九、公示时间:
2016年6月30日至2016年7日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确定与公示供应商恰谈。
十、第十师交易中心
联系人:周凯周宁
联系电话:0906-33378944或3360140
电子邮箱:18199066672@163.com
联系地址:新疆北屯市新区土地学会综合楼二楼
十一、发布公告媒体: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站www.ggzy.xjbt.gov.cn第十师北屯市www.bts.gov.cn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