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和县龙潭路与望江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和县龙潭路与望江路交叉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项目(项目编号H-2016-044)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龙潭路与望江路交叉口交通信号及电子警察采购及安装,预算金额人民币22万元。
四、代理机构名称: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五、采购项目概况:鉴于本项目两次公开谈判采购,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均只有1家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而采购失败。因此路口为县城区域内主要交通路口,日常机动车辆及行人过往较为频繁,为保证交通畅通及监控需求,急需对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进行采购及安装,申请继续进行采购。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七、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第一次报名时间: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3日17:30止,于2016年6月16日15时整开标。第二次报名时间:2016年6月21日至2016年6月24日17:30止,于2016年6月28日15时整开标。至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均只有南昌金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1家递交了谈判响应文件,因此两次采购均失败。
因此路口为县城区域内主要交通路口,日常机动车辆及行人过往较为频繁,为避免交通事故及违章情况的发生,保障交通畅通及视频监控的需求,急需对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进行采购及安装,依据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继续采购。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南昌金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长堎外商投资工业园工业大道408号
九、公示的期限:2016年7月1日—2016年7月7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反映并同时抄送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公示期间无异议,将依法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
十、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和城新区海峰中路海峰大厦东侧(县公安局斜对面)
联系人:沈涛联系电话:0555-5335010
采购人:和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地址:和县文昌北路
联系人:邓泉联系电话:0555-5327911
采购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双赢招标投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马鞍山市花山区花山路940号
联系人:兰明磊联系电话:0555-2499519
和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16年6月30日
说明:本公示仅是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进行公示,不接收报名,若对公示有议异,请按公示第九条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