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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西丰县公安局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智能交通治安卡口视频监控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 650万

  • 2016-06-13 17:13:02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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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西丰县公安局委托,对西丰县公安局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智能交通治安卡口视频监控改扩建工程项目(招标编号:XFZ2016-007)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1、招标名称:西丰县公安局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智能交通治安卡口视频监控改扩建工程项目
     
      2、招标编号:XFZ2016-007
     
      3、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4、工程地点:铁岭市西丰县及下属乡镇村屯等周边地区
     
      5、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6、工期:45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中标公告为准。)
     
      7、质量标准:合格
     
      8、预算价:6,500,000.00元(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价格包工包料包取电、赔补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提供自觉抵制商业贿赂承诺书)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企业。
     
      5.具有辽宁省安全防范设计施工壹级资质(非本省企业需提供辽宁省公安厅的备案手续)。
     
      6.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7.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貮级以上资质。
     
      8.具有建筑智能化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9.本次投标中所投的智能交通系统、治安卡口系统、监控设备分别能够接入到铁岭市交警支队管理平台和处罚平台,铁岭市公安局车轨平台,铁岭市公安局视频综合应用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满足公安部、省厅及上级市公安和市交警的使用需求。
     
      10.满足以上合格投标人条件的供应商需携带企业资质原件及公司注册地区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11.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本项目禁止挂靠和分包。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领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所需证件:
     
      1、本项目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审查方式。
     
      2、投标单位报名时应提供的以下证件: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资质证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及招标公告第二项中所要求提供的各类函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三份)。
     
      3、领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1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30北京时间)。
     
      4、领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铁岭市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在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中标结果上网公示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之后予以无息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具体方案会在网上公示中标结果后公示。
     
      6、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5:00时整前递交(汇入指定账号),否则取消招标资格。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点及需携带的证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6月29日13:30时整(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铁岭市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届时请投标单位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大会。
     
      递交投标文件需携带的证件: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以备审查。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投标单位自带,并携带投标保证金递交的证明文件及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五、如果卖方无合理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工程施工、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等工作,将被列入铁岭政府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保留权利按甲方要求追溯相应比例的合同价款的违约金。
     
      六、本工程要求所有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
     
      七、招标代理人、招标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人: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西丰县六安新村审批中心一楼西侧
     
      联系人:江女士
     
      电话:024-77994907
     
      招标单位:西丰县公安局
     
      地址:西丰县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704106163
     
      2016年6月13日
     
  • 关键字: 西丰县 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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