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通市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对其所需的电子警察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南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电子警察工程项目
采购文件编号:NTZC20150325(ZB174)再次采购
NTZC20160078(ZB031)
NTZC20160096(ZB031)
请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信息。
二、采购预算:
本项目分7个包,其中包1为通甲路拓宽改造(99.67万)、包2为星明路(231.32万)、包3为永兴路(32万)、包4为幸福镇中心路(206万)、包5为红星路西延(32万)、包6为观阳路(336万)、包7为兴福路(22.95万),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三、项目需求说明:
项目需求说明详见附件1,供下载,请仔细研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已经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会员。
注册会员操作详见南通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nantong.gov.cn/)“供应商注册须知”、“供应商注册”模块。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须在施工现场派驻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具有与项目相关的职称或资格)和安全员(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专业资质)等。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公司注册所在地2015年1-12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投标时提供以上所有资质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单位名称均须与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红章(原件备查)。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转包。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招标公告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投标保证金
1、包1保证金为19000元;包2保证金为45000元;包3保证金为6000元;包4保证金为40000元;包5保证金为6000元;包6保证金为:66000元;包7保证金为4000元:。
2、投标保证金形式为银行汇票(其余形式概不接收)。投标供应商在投标现场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后,方可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故请不要将银行汇票封装在投标文件中。不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账户:南通市财政局;
开户行:江苏银行南通新城支行(联系电话:05l3—85108565);账号:50070188000287044;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1楼。
七、供应商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上传与递交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3日15:00时。逾期不可报名。
网上报名路径:登录南通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平台”,点击进入“网上报名”模块,找到项目名称进行报名。
2、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一个工作日内,采购中心对报名情况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项目中止;达到三家及以上的,确认报名成功,报名供应商可进入“标书下载”模块进行下载操作。
3、上传投标文件: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南通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平台”对应项目上传投标文件。
供应商上传投标文件后无故不到投标现场递交纸质文件的,在南通政府采购网“曝光台”公开,取消会员供应商资格1年。
4、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6月23日9:30
地点: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政务中心裙楼5楼第五开标室。
八、本招标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联系人:招标文件制作人:陈俊宏(0513-59001982);
开标人:许晓波(0513-59001970);
采购人:南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联系人:武帅(13390961509)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2份(注:包6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6份)。
十、评标流程简介
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供应商资格,对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的商务技术标评审打分,汇总并公布商务技术标得分后,当众拆封价格标进行现场唱标,最后汇总两部分得出总分,总分最高的为中标供应商。
评审期间,符合投标资格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仍有可能被评标委员会根据规定判为无效投标。
附件1:项目需求说明
南通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