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TZQ201408032001
项目名称: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公共安全智能化工程”深化扩容建设工程
公告开始时间:2014/8/250:00:00
公告结束时间:2014/9/10:00:00
南通市建设工程专业公告
项目编号:TZQ201408032001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
“公共安全智能化工程”深化扩容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公共安全智能化工程”深化扩容建设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已落实。现决定对该工程设计与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南通东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南通市通州区。
⑵工程规模:见招标文件要求,主要包括治安抓拍卡口、卡口式电子警察、其他配套设施和开发等,接入通州区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实战应用平台以及强弱电接入及当年费用。
⑶工程计划:开工时间2014年10月1日,竣工时间2014年12月29日,施工工期90日历天。
⑷质量要求: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达到优良标准。
4、本招标工程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名称
建设规模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
价(万元)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公共安全智能化工程”深化扩容建设工程
见招标文件要求,主要包括治安抓拍卡口、卡口式电子警察、其他配套设施和开发等,接入通州区公安局视频监控系统实战应用平台以及强弱电接入(含当年费用)
工程所含设备的安装、调试,与区公安局平台对接及配套设备
800
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且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承包一级且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
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5、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资金要求800万元(含)及以上,具备相关行业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一级且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专业工程承包一级且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
(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3)在工程质保期内承诺:中标人应在通州区内设常驻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专门机构。常驻维护施工人员不得少于四人,其中常驻维护施工组不得少于二个,并配备相应的交通、维护工具和设施;投标人需提供常驻维护施工人员有效证明材料原件(近1年内交纳的医疗保险金、公积金等社保基金缴纳清单复印件、专业维修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并提供相关承诺及服务计划;
6、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在南通地区以往技防类承建项目中无不良行为记录;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资格审查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7)投标企业需承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使用人和监理同意不得转包和非法分包工程;
(8)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9)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供当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原件。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7、招标文件的获取: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进行网上报名,并凭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
8、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9、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4年9月5日24时(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以不署名的形式网上提交招标人予以澄清。网上答疑具体操作具体操作详见《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
10、招标人将于2014年9月10日24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
招标人将于2014年9月10日24时前发布最高限价(招标已载明的,可不再行发布)、补充通知。
招标人如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年9月15日9时00分。书面投标文件至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管理中心第×开标室(以现场公告屏幕为准)。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12、本工程评标办法为综合因素评标法:详见招标文件。
13、本项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60000元[采取银行汇票方式提交(通州区范围内的,可以采取银行转账)。银行转账或出具的银行汇票,其开户银行、帐号必须与企业基本帐号开户许可证一致]。
14、特别提示:
(1)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出后有关于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图纸澄清、修改、补充、招标控制价的内容将在南通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陆续发布,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所有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3)投标报名、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招标投标信息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4)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最高限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公章):招标代理机构(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联系人:沈先生、唐先生联系人:曹先生、吴先生
联系电话:13862806898、13862822110联系电话:15962852228、15862798270
地址:通州区杏园路地址:海门市解放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