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风景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表要求,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交通大队(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湖风景区交通大队电子警察及卡口工程一期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地点: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
2、招标编号:HBJY20160524
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天
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5、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人民币56.86万元,招标控制价人民币56.8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的要求,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可为“三证合一”证件)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资质和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公路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
4、投标人五大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上岗证,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
5、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13、14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的获得: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于2016年5月25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9:00-12:00,14:30-17:00(节假日除外)到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领取谈判文件。
须提供的证明文件:(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被委托人必须是拟派于该项目的建造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三证可为“三证合一”证件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技术人员、五大员上岗证及职称证;(2)建造师、技术人员、五大员的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3)近二年(201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6年6月13日9:30时整投标截止并开始谈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谈判会,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谈判地点:武汉市洪山区珞伽雅苑19栋一单元1001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市公安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交通大队
联系人:王昊联系方式:13871589333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皮建华联系电话:027-8738224613329704055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伽雅苑19栋一单元1001室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联系人:范科长投诉电话:027-86779413
湖北杰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