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皖M4160129
发布日期:2016年5月20日
1.招标条件
1.1、工程名称:天长市S312天釜路Ⅱ标段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系统工程;
1.2、招标人:天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实施地点:天长市S312天釜路Ⅱ标段;
2.2、工程建设规模:包括信号灯约56组,倒计时灯约26个,信号机8台,高清抓拍摄像机约42台,控制电缆敷设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总投资额:约200万。
2.4、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确保2016年6月30前竣工);
2.5、开工日期:在确定中标人后7日内必须开工;
2.6、招标范围:按全套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质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和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安装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或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安装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或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中的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安装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或投标人同时具有工信部或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省级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一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项目经理资格。
3.2、投标人2011年5月1日至2016年5月1日至少承建过一项单项合同价款在150万元及以上的信号灯和电子警察交通设施项目的类似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严禁挂靠、围标、串标,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等必须按投标文件承诺条件履约,否则将视为挂靠行为。如投标人有上述挂靠、围标、串标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给予相应的处罚,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工程招标方式
4.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6年5月23日起,从天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czbcg.com)‘资料下载’一栏中下载本工程招标文件;如投标人不及时查看下载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各潜在投标人,如果对该招标公告有疑议的请于2016年5月23日前将疑议发送至jyjl0108@sohu.com,联系电话:0550-7709222。
若原发布的公告与本公告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天长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