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赤峰市干线公路安装固定测速设备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交发〔2016〕167号文件批准采购。赤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确定了《项目设计书》。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投资,招标人为赤峰市公路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固定测速设备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经赤峰市公安、交通等部门排查汇总,赤峰市有7处交通事故多发路段,由于短时期内无法消除安全隐患,决定在7处危险易发生事故路段两侧各安装一部电子警察。
2.2赤峰市干线公路安装固定测速设备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具体合同段划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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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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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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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速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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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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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干线公路安装固定测速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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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6线K29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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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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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置、安装及质保期内使用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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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1线K53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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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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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11线K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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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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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6线K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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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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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3线K110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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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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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04线K5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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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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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307线K4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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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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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计划供货施工期:自签订合同后至本项目固定测速设备安装结束,预计45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公安网络授权接入要求;
(2)具有600万以上像素高清网络抓拍摄像机设备生产厂家的授权或年度经销权及售后承诺函;
(3)提供“人车物视频智能分析检索比对软件”、“交通拥堵智能监测平台”、“排队长度自动监测平台”源代码厂商无偿提供源代码、二次开发书面承诺函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并网上核查)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同一品牌固定测速设备制造商只能自身或委托一个代理商参与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其投标将均被否决;
3.5凡被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按以下要求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二套购买招标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一份,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及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同时递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6月12日24时00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招标投标网(www.nmgztb.com.cn)、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发布。
7.纪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
电话:0476-5890632
邮编:024000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赤峰市公路管理处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号
邮政编码:024000
电话:0476-5890670
传真:0476-5890670
联系人:姚女士、杨女士
二O一六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