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杞县平安乡镇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杞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杞县平安乡镇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2、招标编号:ZYZB(K)-[2016]-0501
3、总投资:约5800万元
4、本项目共分一个包:杞县平安乡镇视频监控系统
5、采购内容:
本项目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供应商负责一次性投资建设视频监控系统前端设备,平台设备,监控设备、承载以上视频监控信号高速传输的运营商光纤线路(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6、工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
7、安装地点:杞县境内
8、质保期:5年
三、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安防工程企业壹级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项目经理证书.
5.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15年3月至2016年3月之间连续一年按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机构证明和可查询的方式)
6.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前端摄像机、监控平台软件)的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7.为保证新增的监控设备与平台能无缝接入现有杞县视频监控平台,投标人须提供业主方出具的无缝对接证明(投标人自行勘探现场)。
8.须出具杞县本地电信运营商光纤线路授权。
9.投标人携带:1、查询申请书(写明查询事由、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证、被查询人姓名及身份证号);2、法人授权委托书;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司、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注:查询结果自受理查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先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室(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371-28666651)或公司、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进行企业、法人无行贿记录查询,持有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10.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携带相关资格证明文件亲自到场签字确认;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16年5月16日至2016年5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到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一楼投标报名服务台(地址: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处杞县便民服务中心)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生产厂家的供货授权书、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函、杞县本地电信运营商光纤线路授权、无缝对接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及资格要求中的其他材料。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一式叁份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及资料费:800元/套,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支持邮购。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提交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按项目估算价2%取整提交,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详见招标文件)
开户名: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原银行杞县支行
账号:5030629900012
地址:金城大道中国人行一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6月6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杞县综合服务大厦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6月6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杞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三楼开标室(金城大道与经四路交叉口东北角杞县便民服务中心)。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杞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杞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13837899178
代理机构:河南智远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孔女士
电话:151378728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