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利用其财政资金的“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2009年固定式违法监测系统维护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1.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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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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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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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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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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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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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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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套闯红灯综合监测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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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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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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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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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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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套闯红灯综合监测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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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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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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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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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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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套超速违法监测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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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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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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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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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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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套综合违法监测设备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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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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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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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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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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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通州等区县违法监测设备配套市政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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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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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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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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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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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海淀等区县违法监测设备配套市政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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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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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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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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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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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石景山等区县违法监测设备配套市政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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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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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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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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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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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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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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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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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进口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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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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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包:包括141套闯红灯综合监测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故障修理、软件升级、设备检测检定等保持设备正常使用的所有维护工作,并按照招标人要求与配套市政维护、网络维护和上端维护单位建立报修反馈等工作机制。
第2包:包括120套闯红灯综合监测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故障修理、软件升级、设备检测检定等保持设备正常使用的所有维护工作,并按照招标人要求与配套市政维护、网络维护和上端维护单位建立报修反馈等工作机制。
第3包:包括82套超速综合监测设备的日常保养、检修、故障修理、软件升级、设备检测检定等保持设备正常使用的所有维护工作,并按照招标人要求与配套市政维护、网络维护和上端维护单位建立报修反馈等工作机制。
第4包:包括161套综合违法监测设备(闯红灯、应急车道、非机动车道、公交车道、逆行等)的日常保养、检修、故障修理、软件升级、设备检测检定等保持设备正常使用的所有维护工作,并按照招标人要求与配套市政维护、网络维护和上端维护单位建立报修反馈等工作机制。
第5包:包括现有设备钢结构拆除;迁移设备的市政工程、基础施工、钢结构安装、配电、防雷接地等工作。
第6包:包括现有设备钢结构拆除;迁移设备的市政工程、基础施工、钢结构安装、配电、防雷接地等工作。
第7包:包括现有设备钢结构拆除;迁移设备的市政工程、基础施工、钢结构安装、配电、防雷接地等工作。
第8包:主要包括:时间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合同管理、文档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涉及固定式违法监测系统维护管理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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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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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签订后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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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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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及监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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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货地点/项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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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指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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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响应,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项目审批及预算情况:本项目已获得主管部门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仟肆佰伍拾贰万元整,小写1452万元(两年)。
3.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银行信息:
(1)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售后不退。
(2)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6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3)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东南角标书室。
(4)联系人:杜庆
(5)电话:0086-10-63348281
(6)开户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7)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城支行
(8)帐号:323357659051
(9)注: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5.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1至第4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5至第7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第8包: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招标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7)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16年5月6日9:30分整(北京时间),北京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0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附有分包控制金额2%的投标保证金。
8.开标时间:2016年5月6日9:30分整(北京时间)
9.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0会议室,投标人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10.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标文件。
11.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2.招标人信息:
(1)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2)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3)电话:010-68399073
13.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1室
(邮政编码:100055)
(3)联系人姓名:王安琪、姚玮、陈明
(4)电话:010-63348272、63348492、63348268
(5)传真:010-63373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