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C140F44J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北大街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8398394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电话:010-62108045、62108191
传真:010-62108246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执法记录仪采购 | 5500 | 套 | 执法记录仪镜头广角不低于120度;执法记录仪应能存储不低于10小时的最低分辨率下的动态音频,建议16G(含)以上。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是否为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30日内分批供货,具体交货数量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交货地点:现场交货。
采购用途:自用
项目预算:人民币693.00万元(财政资金)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生产许可证);
1.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北京市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1.3独立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的中国境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1.4本次招标只接受设备制造商直接参与投标;
1.5有依法缴纳税款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最近三年(2011-至今)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
1.7在北京地区至少有2家保证工作且提供维修服务的办公场所;
1.8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公安部《单警执法视音频记录仪》标准(GA/T947-2011)和公安部《交警系统执法记录仪设备性能参考要点》标准,并取得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1.9所投产品型号须在《公安部装备财务局关于执法记录仪产品质量检测合格产品目录》中;
1.10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
1.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5月13日起至2014年5月20日,每天(节假日除外) 9:00-16: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0室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6月4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2014年6月4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层多功能厅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综合评分。
项目联系人:钱卉卉、顾毅
联系方式:010-62108045,62108191
开户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营业部
帐号:0200049619200362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