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连州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HY-CG-QY-2016-012
三、采购项目名称:连州市公安局广场、车站路段增设违停监控拍摄系统采购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贰拾伍万捌仟壹佰叁拾陆元伍角整(¥258,136.5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5.1、内容:违停监控拍摄系统。
5.2、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5.3、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5.4、付款方式:
5.4.1、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正常使用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5%;
5.4.2、余下5%合同款项,在设备质保期届满一年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连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5】第18期),要求连州市公安局尽快增设广场、车站路段的交通违章拍摄科技设施。考虑到连州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一期)由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承建,为了广场、车站路段的交通违章监控系统能纳入市区平安连州项目,由公安统一管理,及整个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兼容性、稳定性。所以连州市公安局建议由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承建本项目。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供应商名称:金鹏电子信息机器有限公司
2、供应商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神舟路9号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钟慧明;工作单位:清远市公路勘察规划设计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无修改意见
2.专家2姓名:陈湘辉;工作单位:清远职业技术学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意见无修改意见
3.专家3姓名:巫绍明;工作单位:清远市清新区科技和农业局;职称:中级工程师
意见:无修改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无修改意见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15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州市公安局
地址:连州市连江路79号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0763-6385225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东2号区南岸一街52栋2楼
联系人:朱小姐
联系电话:0763-6863060
(三)财政部门:连州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连州市良江路3号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763-6668784
发布人:广东华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