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连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连州市公安局交通管控红绿灯系统采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予以公示。
一、采购预算
1.1、本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肆拾壹万玖仟捌佰陆拾捌元整(¥419,868.00元)。
二、邀请的供应商
2.1、本项目拟邀请的供应商为:佛山市三水同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三、采购信息
3.1、内容:交通管控红绿灯系统。
3.2、数量:一批。
3.3、完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和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3.4、付款方式:
3.4.1、合同生效,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验收合格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0%。
3.4.2、合同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支付。
四、采购理由
4.1、连州市区现有12个路口使用的交通信号灯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由佛山市三水同安交通设施有限公司中标提供设备建设,为确保整个系统工程的完整性、兼容性、可靠性、配套性和一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有效期内的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4年11月份或之后】
5.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谈判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5.4、为所投交通信号灯设备的制造商。
5.5、按规定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5.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六、公示
6.1、本项目公示五个工作日(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2月4日)。
6.2、公示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清远市政府采购网(www.qycg.gov.cn)及连州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www.lzxzfwzx.cn)。
七、报名登记及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信息
7.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月29日至2015年2月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室报名登记并购买单一来源谈判文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
7.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7.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
7.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7.2.3、税务登记证;
7.2.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2.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八、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8.1、联系人:阮伟键。
8.2、电话:0763-6987181。
8.3、传真:0763-6880075。
8.4、地址:清远市B11区炒沙新村21号二楼(静福路维港尚城住宅小区西边)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市分公司。
九、采购人信息
9.1、联系人:叶先生
9.2、电话:0763-6385395。
9.3、地址: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连江路79号。
十、监管部门信息
10.1、名称:连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2、电话:0763-6668626。
10.3、传真:0763-6668626。
10.4、地址:连州市良江路财政大厦。
注:
1、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2、报名登记后的供应商如有质疑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