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的委托,对平安崂山视频监控系统调整内容即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HYQD-15-1050C-1
2、项目名称:平安崂山视频监控系统调整内容即交警大队指挥中心建设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共二个包,投标人可投多个包,但只能中标其中一个包。
第一包:系统集成
第二包:综合显示系统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096.42万元;其中第一包¥583.34万元,第二包¥513.08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5.2遵守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5.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5.4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乙级(含)以上资质;
5.5以上各包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本包所投产品若包含以下所列产品之一,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原件,产品如下:网络交换机、磁盘阵列、服务器产品;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6年3月23日起至2016年3月29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至4:30。
购买标书时请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登记备案。注:以上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须提供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原件。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四楼403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14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18号崂山财经中心大楼(国际会展中心附近,蓝海大饭店对面)二楼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仙霞岭路10号
电话:林警官
联系人:0532-55580086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松岭路169号青岛国际创新园B座15楼
E-mail:hyhaqd@126.com
邮政编码:266100
电话:0532-8576120713963953668
传真:0532-85761207
联系人:刘工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