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委托,对其城区交警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升级改造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项目编号:LJZC2016-090
二、采购内容.
电子警察系统4方向、违停自动抓拍系统1套、指挥中心扩容设备1套。(具体要求及参数详见单一来源文件)
采购预算:38万元。
三、实施单一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城区使用的16处电子警察系统由陇南鑫辉信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承建安装,我县计划在城区韩家坝大桥十字设置1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及信号灯,并对后台进行改造升级,本次项目为原有电子警察系统的一次扩容和升级改造,涉及到原有卡口数据、违法数据的导出导入,新旧数据的整合,以及后台数据的无缝对接,为保证与原因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相匹配以及数据的稳定相对接,保证服务后续维修相配套,在短时间内高效高质量的进行安装,由原厂商(陇南鑫辉信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部署实施,可以减少人力财力的诸多浪费及相关数据融合,鉴于上述情况,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陇南鑫辉信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镇东江新区5号路15号
五、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一论证意见:
文县自2014年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运行以来,运行稳定,使用效果较好,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技术支持,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提供了便利,因文县城区建设发展的需要,我们在韩家坝大桥十字设置1处设置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并对原有的后台操作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如多个厂商承建,相互的数据接口融合需要很长时间,不能保证工作效率,考虑到新旧数据的整合,以及后台数据的无缝对接,软件运行的稳定性、兼容性、安全性,以及施工、售后的相互协调保障,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孙林卫职务:信息中心主任
工作单位:文县公安局联系电话:13919555086
专家二论证意见:
鉴于文县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运行的实际情况,在原有系统运行的基础上对部分系统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涉及到原有卡口数据、违法数据的导出导入及上传,由同一家公司承建可以保证系统数据的共享和兼容,各个运行系统间的紧密结合,避免在数据传输过程中导致数据发生错误,保证在后续维护维修及时配套,由原厂家提供支持,效果会更佳。因此,为保证电子警察抓拍系统的稳定、安全,违法数据的严谨、准确,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专家姓名:王德芳职务:指挥中心主任
工作单位:陇南市公安局联系电话:13993909581
专家三论证意见:
本次项目建设属于文县目前的电子警察抓拍系统进一步地改造、完善和升级,部分项目需要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改造,由原承建单位陇南鑫辉信息通讯技术有限公司进行建设,可以减少施工周期及后期的维护和培训成本,供货渠道稳定能保证交通违法数据完整、统一上传,提高使用效率。同时考虑到设备数据的一致性、操作的习惯性、服务的连续性、方便性以及操作人员对原有系统的熟悉程度等因素,且本次项目后端数据平台只是一个简单的扩容改造,不是新建,无论从节省成本上还是整体数据整合的安全程度上考虑,特别是经济性角度,减少国有资产和公共资源的浪费,真正做到质优价廉。所以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
专家姓名:孙磊职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陇南市信息化办公室联系电话:18993916565
六、公示期限:2016年3月22日—2016年3月28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文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人:陶小涛
联系电话:13830905550
监督单位:文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张小平
联系电话:18693918629
代理机构: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焦陇东
联系电话:0939-8598575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文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并抄送采购人。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