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邹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西董电子警察采购项目已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复,采购人为邹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采购代理机构为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择优选择供应商,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邹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西董电子警察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BZZPGP-2016-0006
三、采购内容及采购预算价:
1、邹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西董电子警察设备采购;
2、采购预算价:25.00万元人民币;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提供货物及安装施工的能力;
2、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所报700万卡口抓拍一体机、700万电子警察一体机、智能闪光灯、智能补光灯、智能终端存储同一生产厂商针对该项目授权书及三年质量保证函(加盖公章或投标专用章)。
5、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网上注册及报名
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是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库已审核通过的会员,未办理入库的供应商请点击http://www.zpggzyjy.gov.cn/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通过会员注册栏目进行网上注册申报,仔细阅读《征集注册建设工程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的公告》并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将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复印件内容必须一致方有效;原件审验过后退还,复印件留存)带齐到中心三楼服务大厅(邹平县展览中心西区三楼,邹平县人民政府南1公里)受理窗口办理审核工作。如不办理会员,将无法办理报名手续,无法获取谈判文件。
网上注册联系人:石迎迎联系电话:0543-4285013。
2、电子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在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自2016年3月16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17:00(北京时间)登录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针对本项目点击“会员报名”,否则将被拒绝,报名成功后即可下载本项目的电子采购文件。
六、接受报价时间及地点
1、接受报价时间:2016年3月29日14:00至14:3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2016年3月29日14:30(北京时间)
3、地点: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
地址:邹平县展览中心西区三楼,邹平县人民政府南1公里,市民公园南临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1、《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2、《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pggzyjy.gov.cn)
3、《海逸恒安滨州分公司网》(http://www.bzzdhy.com/)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邹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陈主任
联系电话:1356231069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邹平办事处地址:鹤伴一路与醴泉五路交汇处时代广场1410室
联系人:周兴华/张坤
电话:0543-308800115854317510/13563054686
电子邮件:hyhabz@163.com传真:0543-3088002
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