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邹平县公安局公交站点视频监控建设工程及社会视频资源接入项目已被批准,本项目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人为邹平县公安局。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邹平县公安局的委托,对该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ZC-2014-234
2.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公交站点视频监控建设工程内容包括完成邹平县公交站台新建摄像机644个(其中普通红外枪机点位624个,全景摄像机点位10个,人脸抓拍点位10个)及其配套设施的采购及安装。社会视频资源接入项目内容包括完成邹平县3000个社会视频资源接入公安局平安城市平台及其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实现接入社会面监控资源与公安局天网平台共享。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证件,并具有相应供货能力;
2)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贰级及以上);
3)防火墙须具有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4)如代理商参加投标,须提供高清红外枪型网络摄像机、全景摄像机、人脸抓拍相机、网络硬盘录像机、平台接入服务器、社会面资源接入服务器、防火墙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经销授权证明;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加;
5)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7)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8)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29日至2015年1月5日8:30~11:30;14:00~16: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套,售出不退。PDF电子版文件发至报名邮箱。)
4.2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本公告第3条所声明的材料。
4.3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1)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受理台(展览服务中心西区三楼,邹平县鹤伴三路与鹤伴四路之间、广场东路与广场西路之间(人工湖南邻)
2)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09室)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月20日9时00分,地点为邹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邹平县展览服务中心西区三楼,邹平县鹤伴三路与鹤伴四路之间、广场东路与广场西路之间(人工湖南邻))。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邹平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邹平县公安局
联系人:徐主任联系电话:13854381876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淄博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鲁泰大道51号高分子材料创新园A座1409室
联系人:伊善超陈晶联系电话:0533-3591913
传真:0533-3591929电子邮箱:qxzb1913@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淄博分行
账号:244202099787
8.请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需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请于2015年1月6日下午16:00前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提出,逾期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不予受理)。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