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原阳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黄灯警示灯、减速带设计及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原交采2016TP05
三、采购内容及控制价:原阳县公安局交通信号灯、黄灯警示灯、减速带设计及监理
一包(设计):自行现场勘察,设计要求(图纸、信号机、信号杆等符合国家有关数据)。
二包(监理):监理采购安装全过程(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一包(设计):控制价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二包(监理):控制价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一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关设计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6、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包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监理资质;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6、供应商必须是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符合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企业。
7、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
4.1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2份(注:资格审查工作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报名时须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及具有相应生产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企业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与组织机构代码证)。
4.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六、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03月21日09:00(北京时间)
八、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第2开标室。
采购人:原阳县公安局
联系人:陈队长
联系电话:13803805158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任慧
联系电话:135698668350373-7550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