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长周路及其它市政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长周路及其它市政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HCBJ-2016SZSR16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10-693690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
联系方式:李女士010-893514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女士010-69369063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长周路及其它市政道路交通设施改造项目已由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以房财政采【2016】0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房山区长周路及其它市政道路
2.2本标项目招标控制价294.9552(万元)
2.3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40日历天
2.4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5招标范围长周路交通信号灯维修改造工程及房山区市政道路信号灯维护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
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3.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7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到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报名,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副本,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证书、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税务登记证副本及近三个月纳税记录证明文件;(6)社保登记证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文件(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不是项目经理本人的须项目经理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一同到场)(8)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10日至2016年3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分至11:00分,下午14:00分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3月30日上午9:00时,地点为慧诚(北京)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网、房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未经许可的转发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拱辰北大街11号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邮编:邮编:102488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10-89351408电话:010-69369063
传真:传真:010-69369063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北京房山沪农商村镇银行
账号:账号:0100214000000004398。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受聘于施工单位的已取得公路工程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同时具有有效地安全考核B本;3.2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3.4投标人经营状态: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3.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7外地进京企业须在北京市已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3.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94.9552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0日09:00至2016年03月16日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0日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0日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西潞南大街18号院内西楼一层(慧诚(北京)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