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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卡口摄像机、交通违章抓拍等设备采购A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16-01-06 16:11:48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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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公安局会战分局卡口摄像机、交通违章抓拍等设备采购A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51438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公安局会战分局卡口摄像机、交通违章抓拍等设备采购A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竞争,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公安局会战分局卡口摄像机、交通违章抓拍等设备采购A,控制价:609,881.00元,(其中高清卡口一体机控制单价:13,500.00元;电子警察摄像单元控制单价:13,900.00元;智能抓拍球型摄像机控制单价:12,600.00元;网络存储设备控制单价:17,800.00元;管理平台服务器控制单价:58,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提供有效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或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资质证书原件或有效的电子工程资质证书原件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原件。
     
      4、提供有效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原件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质证书原发证机关出具的年检证明原件或年检资质受理通知书原件。
     
      5、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争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竞争的需提供所投高清卡口一体机、电子警察摄像单元、智能抓拍球型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管理平台服务器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长期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在谈判现场,该项目要求的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长期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的产品均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6、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争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参与竞争的需提供所投高清卡口一体机、电子警察摄像单元、智能抓拍球型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管理平台服务器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在谈判现场,该项目要求售后服务承诺的产品均必须满足3个及以上厂家,否则,该项目废标。
     
      7、提供本地化的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注册地未在大庆市的,提供在大庆市注册的分公司营业执照或在大庆设有办事处的证明材料或所投高清卡口一体机、电子警察摄像单元、智能抓拍球型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管理平台服务器产品厂家在大庆设有售后服务网点或售后服务站的证明材料或在大庆委托第三方进行售后服务的合作协议。被委托第三方公司需具备有效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资质证书或有效的电子工程资质证书或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需提供被委托第三方公司有效的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有效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资质证书或有效的电子工程资质证书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设备出现问题要求2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8、本项目建议现场勘查:
     
      建议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在谈判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查,了解现场设备环境,所投设备与大庆市公安局公安视频基础平台实现无缝对接,所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如供应商不进行现场勘察,造成对现场情况及工程内容理解错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采购单位联系人:杨炳奇联系电话:13339500601
     
      刘彦忠联系电话:13339508577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对财务管理软件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高清卡口一体机、电子警察摄像单元、智能抓拍球型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管理平台服务器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对高清卡口一体机、电子警察摄像单元、智能抓拍球型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管理平台服务器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高清卡口一体机、电子警察摄像单元、智能抓拍球型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管理平台服务器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对高清卡口一体机、电子警察摄像单元、智能抓拍球型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管理平台服务器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高清卡口一体机、电子警察摄像单元、智能抓拍球型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管理平台服务器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不提供声明函或提供不全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谈判现场,依据供应商高清卡口一体机、电子警察摄像单元、智能抓拍球型摄像机、网络存储设备、管理平台服务器产品最终谈判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1月12日14时。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6年1月12日14时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4671753(林小宁)
     
      七、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林小宁联系电话:0459-4671753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谈判保证金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6,6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信息:
     
      户名: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宏图支行
     
      账号:14010120543000006
     
      行号:313265014014
     
      注:汇款或存款时请各供应商在汇款单的“用途”或“事由”栏内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如:DZC20151438。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谈判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并要在保证金票据上注明所投项目的项目编号及用途,否则,谈判无效。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电子政府采购系统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月12日14时,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到《下载中心》下载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谈判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竞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与竞争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谈判会上,由谈判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谈判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http://www.dqgpc.gov.cn/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谈判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携带相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到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咨询电话:赵亮0459-4671886)进行注册审查。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供应商申请填报说明。
     
      5、本项目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谈判企业或个人对谈判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谈判企业和个人不得对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谈判过程,一经发现,谈判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关键字: 大庆市 卡口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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