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QJCG-H2015168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31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全椒县站东路等四条道路交通信控专项工程
2、招标人:全椒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3、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全椒县城内。
2、建设规模:本工程概算造价约650万元。
3、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4、工期:不高于90个日历天。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是中国国内注册的合法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三级及以上和省级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从业单位登记备案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企业近3年(2012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建过一项合同价款在100万元及以上的信号灯或电子警察交通设施项目的类似业绩。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法释[2013]17号)》第六条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投标单位于2015年12月31日17时后,自行登录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质答疑
1、本工程不再召开预备会,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6年1月14日9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qjzbcgjyzh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6年1月14日17时后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通知公告”及“更正补充”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