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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全椒县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

  • 2014-09-05 11:25:02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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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全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委托现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全椒县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设备,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货物需求


      1、参数与数量要求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与数量一览表。


      2、质量要求


      投标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合格商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招标人规定的质量要求,货物完好,物品配件齐全。外包装箱无破损、未拆封,包装箱外序列号清晰可见,装箱单和机器配置完全一致。


      3、质保要求


      质保期限为一年,若能提供其他更优惠的服务,可在服务承诺中自行提供,该承诺将作为确定成交的参考依据;在设备免费质保期内,因设备制造原因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中标单位应负责更换或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供货期


      合同签订后于2014年9月30日前供货及安装调试完毕,交付招标单位验收。(每拖延一日按保证金的5%金额罚款)。


      5、交货地点


      全椒县人民政府5楼。


      6、付款方式


      设备交付安装验收合格付合同总价的90%,剩余10%作质保金。质保金在质保期结束后一周内无息结清。


      7、售后服务要求


      随时能为用户提供满意的售后服务,对采购的设备提供免费送货、安装、调试、培训(直到会用为止)等,对于用户的售后服务请求须在24小时内上门服务;在质保期内因货物重大质量原因而需要更换的,须在48小时内完成。


      二、投标人资质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相应资质;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6、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7、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8、严禁挂靠、围标、串标,如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一经查实,自动中止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采购函疑问与澄清


      (1)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于2014年9月11日9时前将疑问内容一致的电子版发至下述邮箱:qjzbcgjyzhx@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于2014年9月12日17时后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通知公告”及“更正补充”上发布,该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四、报价书编制、装订、密封要求


      1、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标两部分部分组成,均须单独装订成册和密封


      (一)、资格证明文件主要包括(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封面(须加盖法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4)、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证书;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复印件均须按顺序装订并每页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格文件的完整与否,直接影响投标人的评审结果。以上第(2)—(4)项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必须在开标时带至开标现场交由评标委员会审核,若在资格审查时未能当场出示任何一项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二)、技术标主要包括(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详细的货物品牌、规格、型号、参数等;


      (2)规格和技术要求响应表;


      (3)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承诺;


      (4)售后服务体系与维保方案;


      (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商务标主要包括(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1)法定代表人证书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报价函;


      (3)报价清单表;


      (4)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明细表及全部费用,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参数、数量、综合单价和总价。本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3、本招标文件所称的投标报价均含材料费(含一切配件)、运输费(至安装点)、装卸费、安装费、调试、检测费、税费、验收费及售后服务费、培训费、招标代理费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相关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再为此次招标项目的完成支付任何费用。


      4、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80%执行(招标代理费:中标价×1.5%×80%,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全部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装订


      投标文件必须为书面文件,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中的文件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亲自签署,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应当将资格证明文件正、副本密封于资格证明文件袋内;技术标正、副本密封于技术标文件袋内;商务标正、副本密封于商务标袋内。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文件采用密封递交,在密封面上应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和“于2014年9月18日9:30时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书将被拒绝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4年9月18日9:30时前


      2、地点: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全椒县王曹西苑SC楼三楼)


      六、投标及信用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前,必须提交规定的投标保证金。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从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1、投标及信用保证金为人民币4万元(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入),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其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即无息退还);在全椒县招标局交纳长效保证金的单位本次无需交纳。


      2、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把投标保证金以转帐形式交到以下其一账户:


      (1)收款单位: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全椒县支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184227561090


      或(3)收款单位: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椒支行


      银行账号:34001737308053009462-0124


      通过转账的,务必在《转账凭证》附加信息栏注明:项目编号:QJCG-H2014077。且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年9月18日8时30分,现场交纳现金无效。(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管理局交纳长效保证金的投标单位本次无需交纳保证金。)各潜在的投标人在递交保证金时请慎重考虑,凡缴纳保证金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开标会议、不递交投标文件,将视为干扰招投标秩序的不诚信行为,保证金将予以没收,且一年内不得参与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招投标活动。


      七、评标小组及评标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3名专家评委组成,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


      2、评标


      ①、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废标处理:


      Ⅰ.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签字盖章的。


      Ⅱ.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Ⅲ.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Ⅳ.投标人改变或遗漏材料品种、规格、型号的。


      Ⅴ.投标函总报价与投标报价表总报价不一致的。


      Ⅵ.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不含最高限价)。


      ②、报价的评审


      投标人报价必须按采购人发布的材料采购清单中的材料名称、规格、单位、不变进行各项报价、合价,不得漏报,否则按废标处理。如总价与单价不符时,以单价为准,修正总报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投标报价修正方法:数量与工程量清单的数量不一致的,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数量与单价乘积不等于合价的,以单价为准并修正合价与总价;各项合价之和不等于总价的,以合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按上述方法修正(经投标人确认)后的总价作为评标的依据,投标人拒绝签字确认的,按废标处理。


      八、成交原则


      1.由评标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货物的数量、质量、服务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推荐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中标,依此类推三名中标候选人。若出现经评审的投标总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有两名及以上时,以承诺质保期较长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承诺质保期仍相同时,则由招标人公开抽签确定中标候选人名次。如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明显高于市场价或异常接近最高控制价,评标委员会可以不确定中标候选人。


      3.该项目报价一经评标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招标采购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该报价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4.报价人提交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经过评标后,评标小组推荐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6.中标候选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全椒县招标采购网(www.qjzbc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后,若招标人未接到投诉或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或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其他虚报投标资料、其他不良记录等违背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此类推。中标价仍执行第一中标人的中标价,如所有投标人不接受此价格,则重新招标。


      7、成交供应商不得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转包给其他企业法人或自然人,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8.本项目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45万元人民币,报价人的报价高于此次采购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九、开标日期及地点:


      时间:2014年9月18日9:30时


      地点:全椒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全椒县王曹西苑SC楼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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