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政府已从世界银行获得一笔贷款,用于支付长治市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用于下述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中技国际招标公司(“采购代理”)受长治市城市交通项目管理中心(“买方”)的委托现邀请合格的且有资格的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相关服务递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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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
合同名称 |
合同内容 |
交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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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HW203 |
城市道路交通智能信息服务系统供货与安装 |
城区规划路口及路段上其他智能交通管理系统、交警指挥中心、机房及指挥大厅装修、高空作业车、道路划线车、交通附属系统以及光纤通信系统的安装、测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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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HW208 |
交通信号智能控制系统供货与安装 |
城区规划路口及走廊上路口及行人过街信号控制系统、交通诱导系统(行车诱导和停车诱导)、交通流采集系统的安装、测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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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ZHW209 |
交通CCTV监控系统、电子警察系统供货与安装 |
城区规划路口、单行路口及走廊上公交专用道上CCTV监控与电子警察统的安装、测试、培训及售后服务。 |
合同签订后180天内 |
3.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符合世界银行采购指南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
4.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5.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工作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查阅招标文件。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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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资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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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CZHW203 |
合同编号:CZHW208 |
合同编号:CZHW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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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2-2014)净资产 |
正值 |
正值 |
正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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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2012-2014)年均营业额 |
人民币12500万元 |
人民币13500万元 |
人民币125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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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 |
人民币1000万元 |
人民币1000万元 |
人民币1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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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
单一实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每个国内成员应同时具有:1)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2)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3)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一级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此要求不适用于任何国外投标人。 |
单一实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每个国内成员应同时具有:1)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2)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一级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此要求不适用于任何国外投标人。 |
单一实体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中的每个国内成员应同时具有:1)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2)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或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一级资质。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此要求不适用于任何国外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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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经验 |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至少成功完成过2个类似合同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或其他等值的货币金额,每个合同均应包括智能交通管理控制平台类软件、LED大屏、指挥中心机房等主要内容。上述合同中至少一个合同应已验收并成功运行不少于1年。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签署的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证明等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单一实体,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每个成员至少满足上述1个类似合同业绩要求。 |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至少成功完成过2个类似合同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300万元或其他等值的货币金额,每个合同均应包括交通信号控制系统、微波采集系统、交通诱导屏等主要内容,投标人以上每个类似合同业绩中交通信号机数量应不少于95台。上述合同中至少有一个合同已成功运行不少于1年。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签署的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证明等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单一实体,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每个成员至少满足上述1个类似合同业绩要求。 |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至少成功完成过2个类似合同业绩,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或其他等值的货币金额,每个合同均应包括视频监控及视频交通管理系统等主要内容。上述合同中至少一个合同应已验收并成功运行不少于1年。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签署的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证明等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单一实体,必须满足上述要求;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每个成员至少满足上述1个类似合同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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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经验 |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至少有2块与本次投标技术上类似的LED大屏(大屏面积不少于40平米)已经销售并成功运行。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的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证明等复印件。 |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本次投标拟提供交通信号机的制造厂商至少成功完成过2个交通信号机的供货合同,每个合同下信号机数量不少于95台,每个合同的交通信号机均用于同一区域交通控制系统且已通过验收并成功运行。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的合同、验收报告、用户证明等复印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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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任项目经理 |
必须为投标人雇员,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至少担任过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智能交通指挥中心系统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劳动合同、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签署的合同、用户证明)等复印件。 |
必须为投标人雇员,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至少担任过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智能交通信号系统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劳动合同、及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签署的合同、用户证明)等复印件。 |
必须为投标人雇员,自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至少担任过2个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智能交通视频监控及视频交通管理系统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的证明文件包括劳动合同、类似项目经验证明材料(签署的合同、用户证明)等复印件。 |
7.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自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为止,将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并支付人民币15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购买单个合同包的招标文件。
8.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1月13日上午9:00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6年1月13日上午9:00。
招标文件查阅和购买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侧中技国际招标公司标书室,联系人:时波,电话:010-63348575,传真:010-63348646,电子邮箱:shibo@itc.genertec.com.cn
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地址:太原市东辑虎营35号山西政协宾馆二楼V3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