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受福鼎市公安局委托,就福鼎市公安局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及高清红外球机等设施项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厂(商)家或合格代理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闽安华[ND-2015]招字第78号、鼎交易2015(310)号、鼎招2015(167)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算控制价2288374.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该价格,否则视为无效。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及高清红外球机等设施项目工程
本次采购项目为福鼎市公安局交通信号与电子警察系统等采购工程项目。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物及运输、安装、调试、维护、售后服务等,并对采购人原有设备的利用和信号灯、电警系统施工的相互配合。
如需要,投标人可以向招标人索取路口设计图纸。
序号建设点交叉口类型工程类型
1福鼎市十字、丁字路口交通信号灯控制系统、电子警察及高清红外球机等设施项目工程,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投标单位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证书或投标单位具备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壹级资质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一)时间:2015年12月14日至2015年12月18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福鼎市
标书售价:300(元)
(二)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八、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6年1月4日上午9:00前递交,逾期不受理。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福鼎市
十、开标时间:2016年1月4日上午9:00
十一、开标地点:福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