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程地点:丽水市莲都区
(2)招标内容: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标志牌、标志杆、交通信号灯等。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标志牌、标志杆、交通信号灯等,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期要求:60日历天
(5)招标控制价:1359382元
(6)质量要求:合格
二、发包方式:邀请招标
三、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的独立法人(老资质)或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盖手续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收到投标邀请函的投标人。
四、确定办法:下浮率招标
招标人: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