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的委托,对庆元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三期项目一阶段前端摄像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系统搭建、测试及投标。
1、采购编号:浙建航招2015009号
2、采购项目:庆元县社会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系统三期项目一阶段前端摄像机采购项目
3、最高限价:A标段215万元,B标段75万元。
4、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一般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特殊要求:
4.7投标人提供的摄像头品牌必须符合浙江省公安厅于2013年5月发出的“关于前端视频监控设备和视频信息共享平台软件测试情况的通报”的通知通告中的内容要求。
4.8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企业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只能代理一个品牌,且该品牌的产品必须具有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授权书在报名时提供原件,若发现不是唯一授权的,对该品牌的所有代理商作报名不成功处理。
4.9投标人及投标产品在以往采购中无不良记录并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4.10每标段只能提供一个品牌型号的摄像机参与测试。
4.11B标段产品数据接入丽水市公安局卡口平台,测试数据从丽水市公安卡口平台调取。
5、测试流程: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报名截止之日起,进行系统搭建及测试工作。业主方提供统一的基础数据及测试环境,保证投标人在公平的环境下搭建测试系统。测试范围将由业主方统一安排;技术规范及功能要求:详见附件。最终测试结果由监督小组统一封存,待开标现场统一开封评审。
6、报名时间:2015年1月16日至2015年1月2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截止后统一发售招标文件。
7、报名地点:万丰北路72号金贸国际大厦12楼1210室。
8、联系人:李红、胡姬璟电话:0578-2139203
9、报名时须提供的资料:
9.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2符合公告4.7条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3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商提供);
9.4参与测试的详细设备清单(含品牌、型号,不得出现价格)原件,清单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此清单由采购人封存保留,作为中标设备供应比对的依据及项目验收的依据。
9.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项目负责人一旦确定,不得再更换,若因特殊原因确实要更换的,应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经采购人同意方可更换);
10、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报名同时交纳。
11、投标保证金:A标段人民币叁万元整,B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报名的同时用现金或汇票交纳(户名: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帐号:201000098466491开户行:浙江丽水莲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未中标人在开标结束后当即退还。第一、第二预中标人在签定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12、履约保证金:各标段中标价的5%,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
12.1、履约保证金退还:项目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退还履约保证金。
13、评标办法:本项目每标段总得分各为100分,测试得分占总得分的35%,技术得分占总得分的15%,商务报价得分占总得分的50%。测试、技术总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进入商务标谈判阶段(如第一名或第二名测试技术总得分相同的,全数入围,并不再选取第三名。第三名测试技术总得分相同的,第三名全数入围)。谈判共分三轮,其中标书中的报价已为第一轮,可进行第二轮谈判和最后一轮谈判,每轮谈判结束可再进行一次报价,最后一轮报价作为本项目的评标价。
14、特别提醒:
14.1、本项目招标分两步进行,第一步为报名及摄像头测试阶段,第二步为评标阶段,即对报名成功的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第一步的测试结果进行评审阶段。
14.2、报名截止后,业主统一组织测试前会议,会议时间:2015年1月26日上午9:00,会议地点:庆元电信1号楼4楼会议室。会议结束立即开始测试系统搭建工作,并制作投标文件。
14.3、招标人将对中标人的投标资料进行核实,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丽水市万丰北路72号(金贸大厦1205-1211室)
联系人:李红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152625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公告(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