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东港路道路及管网二期(长林路-东环路)-交通安全设施及智能交通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丽发改基综[2014]304号,资金来源:市财政。
二、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丽水市莲都区南起长林路,北至东环路。
(2)招标内容:包括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标线、标志牌、标志杆、交通信号灯及智能化电子监控系统等。
(3)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道路标线、标志牌、标志杆、交通信号灯及智能化电子监控系统等,具体以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工期要求:90日历天(5)招标控制价:4596219元(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和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的独立法人(老资质)或同时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新资质)或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
3、项目经理与资质证书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
4、省外企业参加投标的还需办理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手续,未办理盖手续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书面不记名索取:2015年11月20日起在丽水市招标投标中心不计名购买,每本收取工本费500元人民币。
2、网上下载:2015年11月20日起在丽水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lscgzb.gov.cn/上发布并供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联系人:蓝浩联系电话:2571155
请点击:电子.zip清单与控制价.zip招标文件.doc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或已有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参加投标;投标人或项目经理被认定有丽水市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的,或项目班子未缴纳养老保险的,或项目经理是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投标单位是事业单位的除外)工作人员的,或项目经理在其它单位有注册或登记建设行业执(从)业资格的,或项目经理是其它项目第一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并在公示期间或投诉有效期内的,谢绝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项目投标不采用高额保函担保。
3、本工程评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购买“投标工具”专用光盘(注:试用阶段光盘无效),专用光盘110元/2张,相关事宜请与杭州擎洲软件有限公司联系(地址:丽水市兴业大厦11楼1154室,电话:0578-2155726),并请各投标人认真详读“丽水市工程招标项目电子评标辅助系统注意事项”。
七、联系人
招标人:丽水市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丽水市大洋路384号地址:丽水市莲都区丽青路39号
联系人:王泽锋、叶敏联系人:林秋丽蓝浩
电话:0578-22209332110194联系电话:0578-257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