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发布日期: | 2015/11/11 | 公告号: | 201510-178 |
| 项目名称: | 城阳区智能交通信息采集及发布系统项目 | ||
| 工程地点: | 城阳区主城区十横九纵主干道 |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财政100% |
| 招标工程类型: | 施工-其他 |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684.8万元 | 工程造价: | 1491.46万元 |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米 |
| 计划文号: | 青城发改投资审【2015】178号 | 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姜科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868905 |
| 代建单位: |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公安局城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姜科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868905 |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浩丰元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聂红云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9657988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建设交通信息采集系统(包含150处采集点)和交通信息发布系统(包含6处室外交通诱导屏),利用市交警支队现有智能交通管理服务系统平台实现路况计算机信息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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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单位报名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要求 本工程实行现场投标报名,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于2015年11 月11日 9时至2015 年 11月17 日16 时(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的一套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到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山城路195号,行政大厅二楼招投标窗口,电话:0532-87968121)报名,进行资格审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交受托人属于本投标单位人员近三个月内有效的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直接打印;非青岛本地的,从社保网打印后由当地社保部门加盖公章;社保网不能打印的,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证书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壹级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之内); 4、城阳辖区以外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阳分局和城阳区税务部门办理分支机构的工商登记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提供中标后在城阳区设立分公司并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承诺书原件; 注: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第1、2、3、4条要求的材料,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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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本工程发布公告期间同时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9时至2015年11月17日16时(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需另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 |
| 八 、其他 |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报名截止后,项目的答疑、澄清、变更等信息必须登录青岛市城阳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yggzy.com)获取。 3、温馨提示:该项目投标保证金基本账户备案与复核事宜务必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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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期限: 2015年11月11日9时0分 - 2015年11月17日16时0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