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平度市公安局2015年新建道路同步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单一来源采购进行公示,自2015年11月6日起至2015年11月12日止(5个工作日)。在此期间供应商对此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注明单位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同时抄送财政部门。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单一来源采购信息公示情况表
采购单位名称
平度市公安局
地址
平度市红旗路34号
联系人
张海洋
联系电话
0532-66587299
采购项目名称
平度市公安局2015年新建道路同步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预算金额
1080.1万元
采购内容描述
项目内容:平度市新建道路同步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建设。
单一来源依据
根据青岛公安交警大队要求,青岛市智能交通统一采用青岛市道路交通智能管理平台(平台承建单位是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法等数据库只对该平台开放接口导入。
拟定的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7号海信大厦
专家1论证意见
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该项目所含服务使用存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是公共服务的特殊要求。同意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招标。
对单一来源的服务方,采购方式应充分论证并确定,采购文件内容较齐全,请编制方进一步核实相关数据,为项目采购提供更好的服务。
专家1姓名
李强兴
电话
13606309766
工作单位
青岛市公路管理局胶州分局
专家2论证意见
根据青岛公安交警大队规定,青岛市智能交通统一采用青岛市道路交通智能管理平台,受系统软件兼容性制约,为保证本项目与青岛市智能交通管理平台无缝对接,同意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由平台承建单位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投标。
专家2姓名
乔岚
电话
13697686179
工作单位
青岛建行造价咨询中心
专家3论证意见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单一采购来源的采购方式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平度市政府采购平度市公安局2015年新建道路同步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项目,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的一致性以及服务配套要求,符合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方式。
专家3姓名
孙大红
电话
13869881937
工作单位
青岛汇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平度市青啤大道620号)
联系人
庄永生、孟宪播
联系电话
0532-88387198
财政部门名称及地址
平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地址:平度市福州路北端)
电话
0532-88339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