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524国道通常汽渡至常熟三环段改扩建工程(常熟通港国际物流快速通道建设工程)交通智能化设计项目
2、招标编号:SZJT20151102540备案号:苏交建备SZJT[2015]0634号
3、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项目性质批准文号批准单位
2015320581FG0001审批苏发改基础发【2015】851号文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4、标段信息:
标段编码标段名称投标截止时间限价/元
2015320581FG0001001TGL-ZNHSJ合同段2015-11-2509:30见招标文件
5、建设地点:江苏省常熟市
6、专业:其它招标种类:勘察设计
招标内容:524国道通常汽渡至常熟三环段改扩建工程(常熟通港国际物流快速通道建设工程)起点为三环路与通港路交叉口,沿现通港路,终点止于碧浒路,全长约15.2km。全线采用“主线高架+地面辅道”形式改造。其中高架桥采用双向六车道,按城市快速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地面辅道采用双向六车道,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
为确保改建后的道路安全畅通,提高通行效率,切实提高高架路面管控力度,同步实施交通智能化控制系统。本次招标设计内容为上述工程范围内的交通智能化控制系统,系统建设投资总额预估约人民币4677万元。
总体建设内容及其功能要求如下:
●建设交叉口交通信号与电子警察系统:满足所有交叉口的红绿灯控制要求,并实时的采集交通量信息和监控车辆有序的行驶,实现路口交通的智能化管理与控制,保障车辆在路口行驶的畅通与安全。
●建设沿线交通信息采集设施:采集交通流量信息,为通港路及周边道路的指挥调度、交通控制及交通诱导等提供决策依据。
●建设交通诱导设施:在适当位置设交通诱导屏和情报板用于交通信息发布,新建的交通诱导屏须覆盖整个通港路区域,可以诱导、分流通港路及周边区域的交通流并具有安全提示的功能。
●建设道路交通监视设施:建设交通电视监控点,沿线公交站点监控和社会面治安监控点,对通港路进行全线监控,实现以下功能:采集通港路的交通实况和道路上的直观图像信息,为交通管理提供决策依据;对监控区域做到从宏观到细节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监视区域内的道路交通违法、事故,确认地点、性质、时间,为快速调动警力、及时处理现场,疏导交通创造条件;服务于社会治安防范,对重要出入口、目标、场所进行监视,以便配合治安对突发性事件做出及时、快速反应;配合交通信号控制为重要活动、交通警卫及特种车辆的安全通行,提供信息服务,为及时清理、疏导占道车辆创造条件;对所有视频进行录像,便于事后查证;实现监控接入网的安全接入,通过媒体网关服务器实现对这些视频资源的全网转发;实现监控专网与公安信息网之间的可控互联,将视频专网安全隔离后接入公安信息网,通过媒体网关服务器实现对视频专网资源在公安网转发。
●建设车辆智能监测设施:建设高清全程监测记录点和被交道卡口系统,记录进出通港路的车辆,同时更新后台系统,实现实时监测、布控管理、对比报警服务、报警管理、车辆查缉、综合查询、统计分析、数据交换、系统管理等功能。
●建设高清测速设施:建设高清测速点,抓拍记录通港路上的超速车辆。
●配置智能交通视频分析系统和区间测速系统。
●配套的管道、龙门架、供电、通信系统的建设。
●本项目后台系统需与交警原系统、三环路平台无缝对接。
本项目共设一个合同段,即TGL-ZNHSJ合同段,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与本项目有关的审查报批配合服务、后续服务(施工及监理招标配合服务、项目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
设计周期初步安排:
(1)初步设计阶段:在合同签订后90天内提交全部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等相关资料;
(2)施工图设计阶段:在初步设计通过审查后30天内提交全部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相关资料;
(3)后续服务: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进行现场配合服务(实施期间设计交底、派驻现场设计代表、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
(4)在整个合同实施期间,须根据业主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设计文件并积极配合业主开展审查报批工作,及时提交相应的程序文件。
计划开工时间:2015-12-10计划竣工时间:2016-04-10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沈冬生、归敏、张润静(0512)51917863、(0512)52706041(0512)51917863
上午工作时间:8:30:00-11:00:00下午工作时间:13:00:00-17:00:00
三、报名
1、报名开始时间:2015-11-0508:30报名截止时间:2015-11-1117:00
节假日:休息
2、报名地点:网上报名网址:http://218.2.208.144:8094/EBTS/index
3、报名条件
(1)企业条件:资质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的资质):公路行业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业绩条件:企业2010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10Km以上的城市高架道路或单项20Km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智能化控制系统工程的项目设计(必须包含施工图设计)。
其它条件:信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行业与产业项目招标投标信用等级评价为“暂定A”级或以上级别,且在最近一次苏州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的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履约考核等级为“暂良”或以上级别;申请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申请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2)项目负责人条件:资质条件: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根据苏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全市公路、水运工程设计项目招标新增设计负责人评分项的通知(试行)》(苏交建【2015】2号)的规定,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该项目负责人在最近一次评定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履约等级为“基本称职”或以上级别。
业绩条件:2010年1月1日以来担任过单项10Km以上的城市高架道路或单项20Km以上的高速公路交通智能化控制系统工程设计项目(必须包含施工图设计)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其它条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三个月(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其它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投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2015-11-05至2015-11-11
地点: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分公司(地址: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19栋207室)
投标文件的递交:
时间:2015-11-25
地点:江苏省交通招标评标中心苏州分中心(地址:苏州绕城高速北桥出口处)
招标文件售价:标段售价/元
TGL-ZNHSJ合同段500
五、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名称:常熟市交通局
招标单位地址:常熟市海虞南路7号
招标文件支付方式:在线支付线下支付
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
账户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分公司银行账号:101220001002164079
银行编码:其他农村商业银行分支行名称:常熟农村商业银行新颜支行
分支行省份:江苏分支行城市:常熟市
招标代理单位名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地址: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19栋207室(常熟分公司)
六、监管单位
单位名称:苏州市交通运输局
七、其它说明
1、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的报名。具体报名程序为:
(1)拟报名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报名条件。
(2)请各投标人打开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www.jscd.gov.cn,在网站首页下侧“常用服务系统”点击“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陆界面,经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3)申请人如果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则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成功建立信用档案,否则无法进行网上报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25-52853032,具体事宜也可咨询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12-51917863。
(4)网上报名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
(5)网上报名后,无需进行电话确认。请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在左侧点击“项目信息管理”,再点击“资审报名查询”,最后点击“检索”,即可核实是否在网上报名成功。
(6)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项目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业绩、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信息、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未在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上述信息均不作为评审依据。
(7)审核通过的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交通”门户网站信息系统公示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
(8)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15年11月11日17:00。
2、招标文件的获取及相关事宜
2.1请于2015年11月5日至2015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常熟分公司(地址:常熟市富兴路百盛花园南区19栋207室)持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2.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合同段,售后不退。
2.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予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投标,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如同时申请,则有关单位的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中交、中铁、中建等国家级集团公司本身不视为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投标。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公司,不予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如同时申请,则有关单位的投标文件将均被视为无效文件。
3、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3.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3.2投标文件统一在投标会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上午9:00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25日上午9:30时。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交通招标评标中心苏州分中心(地址:苏州绕城高速北桥出口处)。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会,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未出席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3.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投标须知第3.4款规定提交人民币1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3.4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将不予接收。
4、其他说明
投标单位应在开标会现场将投标文件中所需的原件单独递交给招标代理。投标人因未能提供原件、未提交齐全的,评标过程中则相应的内容将不予承认。
应带原件有: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分项负责人近三个月(2015年7月至2015年9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如投标文件中所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为复印或扫描件的)。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投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